2026年6月3日 7分鐘閱讀

2025/26報稅攻略:供養父母同住可享額外免稅額?

2025/26課稅年度報稅季節快來臨,想知如何透過供養父母同住獲得更高免稅額?本文詳解基本資格、同住定義、申報程序及常見錯誤,助你合規慳稅。

概述

踏入2025/26課稅年度,每年一度的報稅季節又到了。對於有供養父母的香港納稅人來說,善用「供養父母免稅額」是減輕稅務負擔的重要手段。特別是當父母與納稅人同住時,可獲得的免稅額更高,而且申報手續相對直接。不過,不少市民對「同住」的定義、分開居住但仍可申索的情況,以及如何正確填寫報稅表感到困惑。本文將以2025/26課稅年度香港稅務局(IRD)的最新規定為基礎,深入淺出地講解 報稅 供養父母 同住 的相關要點,幫助您合法地最大化免稅額。

無論您是首次報稅,還是已有經驗,以下內容都值得細讀。如您需要快速估算應繳稅款,可使用我們的稅務計算機,輸入收入及免稅額數據即可獲得初步結果。同時,若您對個人情況有疑問,歡迎聯絡我們的專業顧問。

供養父母免稅額基本資格

要申索供養父母免稅額,納稅人必須滿足以下基本條件:

  • 父母(或祖父母、外祖父母)通常為香港居民,並在該課稅年度內至少連續6個月與納稅人同住,或雖非同住但每月提供不少於法定金額的生活費(2025/26年度為每月$1,500)。
  • 父母的年齡必須為60歲或以上,或雖未滿60歲但有資格按政府傷殘津貼計劃申領津貼。
  • 納稅人與父母並無任何「配偶」關係(即不能是配偶的父母)。
  • 同一父母不可由多於一名子女同時申索免稅額(除非協議分配)。

甚麼是「同住」條件?

稅務局對「同住」有明確指引。所謂同住,是指父母在該課稅年度內,與納稅人居住在同一住所至少連續6個月(可以不是全年)。住所可以是納稅人擁有、租用或借用的單位,但必須是父母的主要居所。

  • 如果父母因工作、健康或個人原因偶爾短暫離開(例如探親或住院),只要不超過一個月,一般不影響「同住」的認定。
  • 納稅人須提供住址證明,例如水電費賬單、銀行月結單或租約,以證明父母實際居住於該地址。

值得注意的是,若父母本身已擁有自置物業,但仍選擇與納稅人同住,稅務局會按實際居住情況判斷,而非僅憑業權。此外,同住免稅額比非同住免稅額高約50%(具體金額見下節)。

分開居住但仍可申索的情況

若父母並未與納稅人同住,納稅人仍可申索供養父母免稅額(金額較低),但必須符合以下任一條件:

  • 納稅人每年提供不少於$12,000(即每月$1,000)的生活費(2025/26年度)。
  • 或納稅人符合「供養父母額外免稅額」的條件(適用於父母與納稅人同住)。

若父母分開居住,納稅人必須保留生活費的轉帳紀錄、支票副本或現金收據,以備稅務局查核。

2025/26課稅年度供養父母免稅額金額

根據香港稅務局2025/26課稅年度的最新公佈,供養父母免稅額分為基本免稅額及額外免稅額(同住)。具體金額如下(與2024/25年度相同,暫未調整):

  • 基本免稅額(父母非同住):每名父母 $25,000
  • 額外免稅額(父母同住):每名父母 $50,000(即基本免稅額的兩倍)

若父母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,而子女已去世或無力供養,則納稅人可申索「供養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免稅額」,金額與供養父母相同。

重要提示:免稅額是按每名符合資格的父母計算,因此如果同時供養父親和母親,最高可申索 $100,000(二人均同住)。請注意,同一名父母只能由一名子女申索,但若多名子女共同供養,可協議分配免稅額(需填寫IR表格)。

報稅 供養父母 同住:如何正確申報?

要成功獲得同住免稅額,申報時必須留意以下細節。本節將重點講解報稅 供養父母 同住的實戰步驟。

填寫報稅表的注意事項

在2025/26課稅年度的報稅表(個別人士報稅表BIR60)中,供養父母免稅額相關部分位於「免稅額」一欄。具體填寫步驟如下:

  1. 第一部分:基本資料:填寫父母姓名、香港身份證號碼、出生年份(或年齡)。
  2. 第二部分:同住情況:勾選「父母與本人同住」選項,並註明同住月份(最少6個月)。如父母全年同住,則填「全年度」。
  3. 第三部分:其他子女申索:若父母同時被其他兄弟姊妹申索,需聲明已協議分配比例(最多100%)。
  4. 第四部分:額外免稅額:系統會自動計算同住免稅額,但納稅人應核對金額是否正確。

錯誤示範:部分市民誤以為只要父母同住便能自動獲得免稅額,忘記在報稅表中勾選同住選項,結果只獲基本免稅額,白白損失一半。此外,若父母已離世或移民,則不合資格申索。

所需證明文件

雖然報稅時無須立即提交證明,但稅務局有權抽查,因此務必保留以下文件至少7年:

  • 父母的住址證明(如水電費單、租約、銀行信函),日期需覆蓋同住期間。
  • 納稅人本人住址證明(若住所與父母不同,需證明同住)。
  • 若父母與納稅人分開居住但供養,需保留生活費的轉帳紀錄或收據。
  • 父母的香港身份證副本。

如未能提供足夠證明,稅務局可能否決免稅額,並追討少繳稅款及罰款。

常見申索錯誤及避免方法

根據過往經驗,以下為最常見的申索錯誤:

  1. 錯誤理解「同住」定義:以為父母偶爾來訪居住數月即可,但實際要求連續6個月。若父母每年來港探親3個月,不符合條件。
  2. 雙重申索:同一名父母由兩名子女分別申索,卻未協議分配。稅務局會同時拒絕兩方申索。
  3. 忽略祖父母:若父母已去世,納稅人可申索供養祖父母免稅額,但許多人不知道這項優惠。
  4. 未更新住址:父母已搬離但仍申索同住,一經查出會被罰。

避免方法:申索前仔細閱讀稅務指引(IR1202),或使用稅務計算機模擬不同情況下的免稅額。如有疑問,最好諮詢專業人士。

總結

總結而言,在2025/26課稅年度,報稅 供養父母 同住是合法節稅的重要途徑。只要父母符合條件並連續同住6個月以上,每名父母可獲$50,000免稅額,兩人合共$100,000,大大降低應課稅收入。然而,納稅人必須如實申報,保留充足文件,並避免常見錯誤。

若您對自己的情況不確定,或打算調整申索方式,歡迎使用我們的稅務計算機快速評估,或聯絡我們預約顧問諮詢。稅務規劃越早越好,錯過申索期限或填錯資料可能引致罰款。

免責聲明:本文資訊僅供參考,不構成專業稅務意見。有關稅務事宜應諮詢持牌會計師或稅務顧問。香港稅務局(IRD)的官方公告及指引為最終依據。

常見問題

若父母全年只與我同住5個月,能否申索同住免稅額?

不可以。根據稅務局規定,父母必須在該課稅年度內連續至少6個月與納稅人同住,才符合申索同住免稅額的資格。如果只同住5個月,即使分開居住的月份有提供生活費,也只能申索基本免稅額(非同住),金額較低。建議您盡量安排父母居住滿6個月,或如實選擇合適的免稅額類別。

我同時供養父母及祖父母,可以分別申索免稅額嗎?

可以,但需符合不同條件。供養父母免稅額和供養祖父母免稅額是兩項獨立免稅額,只要父母和祖父母均符合資格(如年齡、居住或供養要求),您可同時申索。注意:祖父母須為父母已去世或無力供養的情況,且每位長輩的免稅額與供養父母相同(基本$25,000,同住$50,000)。

父母與我同住,但他們擁有自置物業,是否仍可申索同住免稅額?

可以。同住免稅額的關鍵是實際居住情況,並非業權。只要父母在該課稅年度內連續至少6個月與您居住在同一住所(該住所為您的主要居所),即使父母名下另有物業,亦不影響申索資格。不過您仍需準備足夠的住址證明,例如水電費賬單顯示父母姓名及同一地址。

如果父母在課稅年度中途離世,同住月份如何計算?

稅務局通常接納父母離世前的同住期間。例如父母於2025年8月離世,而您與他們同住至該月,只要同住月份達到連續6個月(例如2025年1月至8月,共8個月),便符合條件。請在報稅表上清楚填寫父母離世日期,並保留死亡證副本。如不足6個月,則只能申索基本免稅額。

我與配偶共同供養我的父母,免稅額應由誰申索?

供養父母免稅額只能由該父母的子女(即納稅人本人)申索,配偶不能直接申索對方的父母免稅額。但如果您與配偶合併報稅(選擇合併評稅),則可將您的供養父母免稅額計入合併收入中,從而降低整體稅款。建議使用[稅務計算機](/tools)比較個人報稅與合併評稅的結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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