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位出租報稅懶人包:2025/26課稅年度須知與申報攻略
出租車位收取租金要如何報稅?本文用繁體中文說明香港物業稅 15% 的基本規則、物業稅與利得稅的分別、BIR57 與 BIR58 表格,並附假設例子及應保存紀錄,供業主作一般參考。
先看答案:出租車位的租金要繳稅嗎?
要。在香港,把土地或建築物(包括住宅車位和商業車位)出租而收取租金,一般須繳付物業稅,稅率為 15%(2008/09 及其後年度適用)。物業稅按業主的應評稅淨值計算,簡單來說,是出租收入扣除業主所繳差餉及法定的修葺及支出免稅額後的金額。法定免稅額的比例及計算方式,請以稅務局公布為準,本文不引用具體百分比。
如果你不是出租,而是以經營車位生意(例如大規模經營停車場)作為業務,則可能涉及利得稅,而非物業稅。分辨兩者,需要看整體事實。
適用對象
- 擁有車位並收取租金的個人業主:一般適用物業稅。
- 與他人聯權或分權擁有車位:各業主就自己的份額計算,涉及的表格一般為 BIR57。
- 法團、團體擁有車位:須申報法團或團體擁有的物業收入,表格為 BIR58。
- 租客把車位轉租:是否屬於應課稅收入,以及適用哪種稅項,情況較複雜,建議向稅務局查詢。
- 與住宅單位一併出租的車位:車位租金仍屬租金收入,須一併考慮。
申報步驟
- 收集全年租金資料:租約、收款紀錄、空置期。
- 確認擁有權:是否單獨擁有、聯名擁有,或以公司名義持有。
- 計算應評稅淨值:總租金減去由業主承擔而已繳付的差餉,再按稅務局規定的法定免稅額扣減。
- 填寫報稅表:個人業主的物業收入須在個人報稅表 BIR60 及相關表格申報;若涉及聯權或法團等情況,則使用 BIR57 或 BIR58。
- 按期限提交:報稅表一般須在發出日期起計 1 個月內交回;獨資擁有任何不是法團的業務者為 3 個月。
- 核對評稅通知書:如有不同意見,須在評稅通知書發出日期後 1 個月內提出反對。
計算示例(假設數字)
下面的數字純屬假設,只用作說明稅率的應用。
假設某位業主 2025/26 年度的應評稅淨值經稅務局核定為 50,000 元,物業稅稅率 15%:
- 物業稅 = 50,000 × 15% = 7,500 元
這個數字並未考慮任何可能的稅款寬減、其他收入或個人入息課稅的選擇。
另外,如已就物業租金繳付物業稅,一般來說,同一筆租金不會再被重複徵收利得稅,但實際處理請以稅務局為準。個人業主亦可選擇個人入息課稅,把物業收入與其他收入合併,並應用免稅額及扣除,可能令整體稅款有所不同。是否划算,視乎個別情況,可先用 稅務計算機 估算,再以稅務局的評稅為準。
常見錯誤
- 以為車位租金不需報稅:車位同樣屬於土地或建築物,租金收入一般須課物業稅。
- 混淆物業稅與利得稅:一般出租收租屬物業稅範疇;經營停車場業務則可能屬利得稅。
- 把空置期當作有租金收入:未收取租金的期間,應按稅務局指引處理,並保存空置證明。
- 聯名擁有卻只由一人申報:各業主應按擁有權申報各自的份額。
- 未保存租約及收款紀錄:被查詢時無法證明收入。
- 用錯表格:個人、聯權分權及法團的表格不同,應先對照稅務局的說明。
應保存的紀錄
- 租約副本及續租、終止通知
- 每月收款紀錄(銀行入帳、收據)
- 差餉及地租的繳款通知與收據
- 車位的業權文件,顯示擁有人姓名及份額
- 與租客的往來函件及空置期的證明
- 已提交的報稅表及評稅通知書
車位出租的實際情境
不同的出租安排,對報稅的影響各有不同,以下列舉幾種常見情境,只作說明:
- 只出租車位,不出租單位:租金屬車位的租金收入,一般按物業稅處理。
- 租約中混合了車位和住宅單位:租金可能包含兩部分,宜在租約內清楚列明,以便日後核對。
- 短期或按日出租:若出租行為頻密、規模大,並已具備經營停車場的性質,可能涉及利得稅,應向稅務局查詢。
- 業主自住與出租交替:只就出租期間的租金處理,並保存空置或自用期間的證明。
- 收取按金:按金在退還前一般不視為租金,但若被沒收或轉為租金,須按實際情況處理。
與業主立案法團或管理公司的往來
有些車位的管理費、差餉、地租由業主繳付,但也可能由租客支付。誰實際承擔費用,會影響應評稅淨值的計算,所以應在租約中說明清楚,並保留繳費紀錄。若收到管理公司或稅務局的文件,應按期處理,避免延誤。
租客與業主的責任分別
出租車位時,報稅責任在業主,而不在租客。租客支付租金,並不需要為業主的物業稅負責;但租客若同時把車位轉租,則要自行考慮自己的收入如何處理。雙方簽訂租約時,建議寫明租金金額、繳付日期、由誰負責差餉及管理費,這些條款日後都是計算應評稅淨值及核對收入的依據。若租約有任何變更,亦應以書面記錄。
申報時間表小結
收到報稅表後,可以按以下節奏處理:第一步,核對報稅表上的資料;第二步,整理租金收入及差餉紀錄;第三步,決定使用個人報稅表或其他適用表格;第四步,在期限內提交;第五步,收到評稅通知書後核對,如有異議,在 1 個月內提出。若你選擇以電子方式提交 2025/26 課稅年度報稅表,可自動獲得額外一個月寬限期。
官方資料
本文只提供一般資料,並非稅務意見;個別情況請以稅務局公布及評稅通知書為準。
更多物業相關稅項,可參閱 物業稅專題。
常見問題
出租車位收取租金要繳什麼稅?
一般須繳物業稅,稅率為 15%(2008/09 及其後年度)。若屬經營停車場等業務,則可能涉及利得稅,應視乎整體事實,並向稅務局確認。
物業稅是怎樣計算的?
按應評稅淨值計算,大致是租金收入減去業主所繳差餉及法定免稅額。免稅額的比例以稅務局公布為準,稅率為 15%,實際稅款以評稅為準。
與別人共同擁有車位,要用哪個表格?
與他人聯權或分權擁有物業,一般使用 BIR57;法團或團體擁有的物業收入則使用 BIR58。具體請參閱稅務局的說明及報稅表指引。
車位租金要在多久內申報?
報稅表一般自發出日期起計 1 個月內交回;獨資擁有不是法團的業務者為 3 個月。以電子方式提交 2025/26 年度報稅表,可自動獲額外一個月。
車位租金需要保存什麼紀錄?
應保存租約、收款紀錄、差餉繳款收據、業權文件,以及空置期證明。稅務局查詢時,這些資料可證明收入和擁有權,並協助核對稅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