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/26課稅年度2人報稅攻略:合併報稅 vs 分開評稅全面比較
了解2025/26課稅年度2人報稅的選擇——合併報稅與分開評稅。本文詳細比較兩者差異、計算方法、稅務優化策略,並解答常見問題。使用我們的稅務計算機評估最佳方案,節省稅款。
概述
在香港,已婚人士及其配偶可選擇以「合併報稅」或「分開評稅」的方式申報薪俸稅。對於二人共同生活的家庭來說,如何選擇最有利的報稅方式,直接影響每年需繳交的稅款。2025/26課稅年度(即2025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的收入)的稅務規則與往年大致相同,但薪俸稅免稅額、稅階及扣除額已按通脹調整。本文將針對「2人報稅」這一關鍵字,深入分析合併報稅與分開評稅的計算方法、適用場景及優化策略,幫助你決定哪一種方式更適合你的家庭。
在開始比較前,先簡要回顧薪俸稅的基本計算方式:應課稅入息實額 = 總入息 – 扣除總額 – 免稅額總額;應繳稅款 = 應課稅入息實額 × 累進稅率(以標準稅率計算為上限)。已婚人士可選擇合併計算二人的總入息、扣除及免稅額,然後按一個稅單繳稅;或分開計算,各自申報,並分別評稅。你的選擇將影響免稅額的運用、邊際稅率的適用,以及最終的稅款支出。
合併報稅的運作機制與優勢
什麼是合併報稅?
合併報稅(Joint Assessment)是指已婚人士及其配偶共同提交一份報稅表,將兩人的所有入息合併為一個總額,然後扣除合計的免稅額(如基本免稅額、子女免稅額、供養父母免稅額等),再按薪俸稅累進稅率計算稅款。稅務局會向兩人共同發出評稅通知書。
合併報稅的主要好處
- 充分利用免稅額:若其中一方入息較低,未能用盡其免稅額,可透過合併將未用盡的免稅額轉移至入息較高的一方,從而降低整體應課稅入息。
- 簡化申報程序:只需填寫一份報稅表(BIR60或BIR60A),毋須各自填寫及計算。
- 避免高邊際稅率:合併後的總入息若低於個人入息課稅的限額,可能適用的邊際稅率比分開申報時更低。
- 特別適用於一方無收入或收入極低的情況:例如家庭主婦/主夫或兼職工作者,透過合併可完全利用配偶的免稅額。
合併報稅的潛在缺點
- 喪失個人免稅額分開計算的利益:若雙方收入相近且均較高,合併可能導致總入息推高至更高稅階,令整體稅款增加。
- 需要雙方共同承擔稅務責任:評稅通知書上的欠稅屬共同債務,稅務局可向任何一方追討全額。
- 失去個人入息課稅的靈活性:若其中一方有大量可扣除的支出(如租金、強積金自願性供款),分開評稅可能更有利。
分開評稅的運作機制與優勢
什麼是分開評稅?
分開評稅(Separate Assessment)是指已婚人士及其配偶各自獨立申報自己的入息、扣除及免稅額,稅務局分別計算二人的應繳稅款,並各自發出評稅通知書。每個人仍可享有個人基本免稅額(2025/26課稅年度為132,000港元)及其他個人免稅額(如子女免稅額、供養父母免稅額等),但這些免稅額不能轉移給配偶。
分開評稅的主要好處
- 避免因合併而推高邊際稅率:若二人收入均相當可觀(例如月薪分別為50,000港元及60,000港元),分開申報可使每人的應課稅入息保持在較低稅階,整體稅款可能低於合併後的稅款。
- 保持個人扣除額的獨立性:若其中一方有較高的可扣除支出(如認可慈善捐款、自願醫保保費、強積金自願性供款等),分開申報可確保該等扣除額全數用於該方,而不受配偶收入影響。
- 保留個人入息課稅的選擇權:若其中一方有租金收入或業務利潤,分開評稅可讓其獨立選擇個人入息課稅,避免影響另一方的稅務計算。
- 稅務責任清晰:每人各自負責自己的稅款,不會被配偶的欠稅拖累。
分開評稅的潛在缺點
- 可能浪費免稅額:若其中一方入息較低,其個人基本免稅額(132,000港元)可能未能完全用盡,而合併時則可將未用盡的免稅額轉移至另一方。
- 申報程序較繁瑣:需要各自填寫報稅表,並確保資料一致。
- 未能享受合併報稅的某些優惠:例如合併時可計算的「已婚人士免稅額」(2025/26課稅年度為264,000港元)在分開評稅下不適用。
如何選擇:合併 vs 分開?實用決策框架
步驟一:計算雙方預估應課稅入息
首先,分別估算你和配偶在2025/26課稅年度的總入息(包括薪金、花紅、佣金、津貼等),以及可扣除項目(如強積金強制性供款、認可慈善捐款、自願醫保保費、租金扣除等)。然後計算各自的應課稅入息實額(總入息 – 扣除 – 免稅額)。
步驟二:試算兩種方式的稅款
你可以使用本網站的 稅務計算機 分別輸入以下兩種情境:
- 情境A(合併報稅):將二人的總入息合計,扣除合計的扣除額,然後選取「已婚人士免稅額」(264,000港元)及所有適用的免稅額(如子女免稅額、供養父母免稅額等)。稅務計算機會自動按累進稅率計算應繳稅款。
- 情境B(分開評稅):分別輸入每人的入息、扣除額及個人基本免稅額(每人132,000港元)及其他個人免稅額。計算機將分別輸出每人的應繳稅款,然後相加。
步驟三:比較結果並考慮非量化的因素
- 若情境A的稅款低於情境B:選擇合併報稅。常見於一方收入遠高於另一方,或雙方收入均中等(合計不超過約600,000港元)的情況。
- 若情境B的稅款低於情境A:選擇分開評稅。常見於雙方收入接近且均較高(合計超過約900,000港元),或其中一方有大量獨立扣除項目的情況。
- 其他考慮:若其中一方有自僱收入或物業租金收入,分開評稅可能更方便處理個人入息課稅。另外,若雙方對財務責任有明確分配,分開報稅可避免共同債務的風險。
常見誤解澄清
- 誤解一:已婚人士必須合併報稅。事實上,你可選擇分開評稅,兩者皆合法。
- 誤解二:合併報稅一定划算。這不一定,如前所述,當雙方收入均高時,合併可能提高邊際稅率。
- 誤解三:分開評稅等於分開住址。並非如此,你與配偶居住在同一地址,仍可選擇分開評稅。
2025/26課稅年度稅務要點速覽
- 基本免稅額:每人132,000港元(2024/25課稅年度相同)。
- 已婚人士免稅額:264,000港元(僅適用於合併報稅)。
- 子女免稅額:每名子女130,000港元(2024/25課稅年度相同)。
- 供養父母免稅額:每名父母25,000港元至50,000港元不等。
- 薪俸稅邊際稅階:首50,000港元稅率2%;次50,000港元稅率6%;再50,000港元稅率10%;再50,000港元稅率14%;其後為17%(標準稅率15%)。
- 個人入息課稅限額:若你或配偶有租金收入或業務利潤,可選擇個人入息課稅以享更高扣除額。注意:個人入息課稅與分開評稅或合併報稅的概念不同,須另行評估。
個案分析:2人報稅的實例計算
為幫助你更清楚理解,我們提供三個典型情境的比較(假設2025/26課稅年度稅率及其他規則不變)。
個案一:收入懸殊
- 丈夫:年薪600,000港元,無其他收入。
- 妻子:年薪100,000港元,無其他收入。
- 子女:一名(子女免稅額130,000港元)。
- 合併報稅:總入息700,000港元,扣除強積金(總計36,000港元),扣除已婚人士免稅額264,000港元,子女免稅額130,000港元,應課稅入息實額 = 700,000 – 36,000 – 264,000 – 130,000 = 270,000港元。按累進稅率計算稅款約17,100港元。
- 分開評稅:丈夫應課稅入息=600,000-18,000-132,000-130,000=320,000港元(注意:子女免稅額只能一方申領,此處假設由丈夫申領),稅款約25,100港元;妻子應課稅入息=100,000-18,000-132,000=-50,000港元(無需繳稅)。總稅款=25,100港元。
- 結論:合併報稅節省約8,000港元。
個案二:收入相近且較高
- 丈夫:年薪900,000港元。
- 妻子:年薪850,000港元。
- 無子女,不供養父母。
- 合併報稅:總入息1,750,000港元,扣除強積金(總計36,000港元),扣除已婚人士免稅額264,000港元,應課稅入息實額=1,750,000-36,000-264,000=1,450,000港元。按累進稅率計算(首5萬:1,000;次5萬:3,000;再5萬:5,000;再5萬:7,000;其餘1,200,000×17%=204,000),共220,000港元。
- 分開評稅:每人各自扣除基本免稅額132,000港元及強積金18,000港元。丈夫應課稅入息=900,000-18,000-132,000=750,000港元,稅款約72,500港元;妻子應課稅入息=850,000-18,000-132,000=700,000港元,稅款約65,000港元;總稅款=137,500港元。
- 結論:分開評稅節省82,500港元。
常見問題 (FAQ)
常見問題
我們可以每年更換報稅方式嗎?例如今年合併,明年分開?
可以的。已婚人士可在每個課稅年度選擇合併報稅或分開評稅,毋須預先通知稅務局。只需在填寫報稅表(BIR60)時,在適當的方格中選擇「合併報稅」或「分開評稅」即可。若你原本選擇合併,但後來發現分開更有利,可在評稅前向稅務局提交修訂申請(透過書面或稅務易帳戶),但需在評稅通知書發出前完成。
如果我們選擇分開評稅,仍可以享有子女免稅額嗎?誰可以申領?
可以。子女免稅額與合併或分開評稅無關。在分開評稅的情況下,子女免稅額可由丈夫或妻子其中一方申領,但不能重複申領。通常由收入較高的一方申領,以最大化稅務效益。若雙方收入相近,則應比較扣除後的效果。此外,若子女由雙方共同撫養,亦可協商分配免稅額,但總額不超過每名子女130,000港元。
我們有一項租金收入,應該用合併報稅還是分開評稅?
這取決於租金收入的擁有方式。若租金收入屬於其中一方,該方可選擇個人入息課稅(Personal Assessment)將其與薪俸稅合計以享受更高扣除額,但個人入息課稅須以個人名義申請,不能與配偶合併。因此,若租金收入方選擇個人入息課稅,則應採用分開評稅,否則另一方的稅務計算會受影響。建議先諮詢專業意見或使用稅務計算機試算不同方案。
如果我們選擇合併報稅,是否意味著稅務局會合併我們的所有資產?
不會。合併報稅僅適用於薪俸稅的申報,將你和配偶的入息合併計算稅款。這並不影響你們的個人資產擁有權、物業稅、利得稅或其他稅務申報。例如,若你或配偶各自擁有物業出租,該物業稅仍需按個人名義申報。合併報稅只是稅務計算的一種方法,並非法律上的資產合併。
我與配偶分居但未離婚,可以選擇合併報稅嗎?
可以,但需注意分居的定義。根據稅務條例,若你與配偶在課稅年度內任何時間為已婚並共同居住,則可視為已婚人士。若已分居(即不同住所且無共同生活),則通常應採用分開評稅。若你仍希望合併,可向稅務局提出申請,但需提供合理理由。一般建議分居情況下採用分開評稅,以免引起稅務局查詢。若你有疑問,可 [聯絡我們](/contact) 獲取更多資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