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6年6月3日 6分鐘閱讀

退休金要報稅嗎?解答香港薪俸稅申報常見疑問

香港退休金是否需要報稅?本文詳細解釋強積金、退休金供款及提取的稅務處理,包括自願性供款抵稅、僱員福利課稅規則,以及退休收入如何影響薪俸稅申報。助您了解應課薪俸稅範圍,避免漏報風險。

概述

在香港,退休金及相關收入是否需要報稅,是許多打工仔和退休人士關心的問題。本文將從薪俸稅角度,詳解強積金(MPF)供款、自願性供款、退休後提取金額以及僱主提供的退休福利的稅務處理方法。您會發現「退休金要報稅嗎」的答案並非簡單的「是」或「否」,而是取決於退休金的性質、提取時機及是否符合免稅條件。

同時,我們會說明「應課薪俸稅是什麼」—— 即需要計入個人入息課稅的各種收入類型,包括薪金、佣金、花紅、津貼及部分僱主福利。了解這些基本概念,有助您準確填寫報稅表,避免因誤解而多繳或少繳稅款。

強積金供款的稅務處理

強制性供款與可扣稅上限

根據《稅務條例》,僱主和僱員各自的強積金強制性供款,在計算薪俸稅時有不同處理方式:

  • 僱員強制性供款:可作為「認可退休計劃供款」獲得扣除,每年上限為18,000港元(2024/25課稅年度)。
  • 僱主強制性供款:僱主支付的強積金供款屬於僱員的應課稅福利,但若該供款是強制性且符合《強積金條例》規定,則無需計入僱員的入息中。換句話說,僱主供款部分不視為僱員的應課稅收入。

自願性供款的稅務優惠

除了強制性供款,僱員或自僱人士可選擇向強積金計劃作出自願性供款。這類供款並非強制性,因此不適用上述18,000元扣除上限。不過,自願性供款可透過「可扣稅自願性供款」(TVC)帳戶申請稅務扣除,每年可額外扣除最多60,000元(與合資格延期年金保費合計)。自2025/26課稅年度起,該上限維持不變。

退休後提取金額的申報責任

強積金一筆過提取

當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(目前為65歲)並符合提取條件時,從強積金帳戶提取的金額(無論是一次過或分期)不屬於應課稅收入,無須申報在薪俸稅表內。這是因為強積金供款已在供款階段獲得了稅務扣除,提取階段不再徵稅。

職業退休計劃(ORSO)的處理

職業退休計劃(俗稱「公積金」)的稅務處理較為複雜:

  • 若僱主及僱員的供款均符合《稅務條例》認可的退休計劃,提取時同樣無須課稅。
  • 若僱主供款部分在供款時已視為僱員的應課稅福利(例如非強制性供款),則提取時可能須就僱主供款的累積收益部分繳稅。實際情況需視乎退休計劃的條款。

每月領取的年金或退休金

如果您退休後每月從保險公司或退休基金領取年金或固定退休金,這類收入需要課稅,屬於「應課薪俸稅」的範圍,應在報稅表內如實申報。不過,部分合資格延期年金保費可申請扣除(每年上限60,000元),從而降低應課稅收入。

僱主提供的退休福利與稅務影響

醫療保險、房屋福利等非現金福利

僱主為僱員提供的某些福利,如醫療保險、免費膳食、公司宿舍等,在特定條件下可獲豁免徵稅。但要注意:

  • 若僱主提供房屋津貼或貸款利息補貼,通常需要按市值或實際補貼金額計入應課稅收入。
  • 退休後繼續享有的醫療福利,一般不視為現金收入,無需申報。

離職後的一次過補償

僱主因僱員退休而支付的一筆過補償(如長期服務金、遣散費),若符合《僱傭條例》規定的計算方法,通常可免稅。但若有關款項超出法定計算額,超出部分則可能被視為「額外報酬」而須課稅。具體免稅上限及計算可參閱稅務局指引。

如何正確申報退休金相關收入

填寫報稅表的注意事項

在填寫BIR60表格時,應留意以下幾點:

  • 強積金強制性供款扣除額:在第7部「認可退休計劃供款」欄填寫實際供款金額(最高18,000元)。
  • 自願性供款或TVC:在第7部另設欄目填寫,需提供相關供款證明。
  • 退休後每月領取的年金或退休金:應填寫在第4部「入息」的「其他收入」欄,並註明為「退休金」。
  • 僱主提供的退休計劃提取:若屬於豁免類別,則無需申報。

常見申報錯誤及解決方法

  1. 誤報強積金提取為收入:很多人擔心不申報會被罰款,實際上強積金提取屬免稅,不需填寫。若填寫了,可在評稅時向稅務局指出該金額為強積金提取,要求剔除。
  2. 遺漏自願性供款扣除:忘記填寫可扣稅自願性供款會導致多繳稅款,建議每年核對供款收據。
  3. 混淆僱主供款部分:僱主強制性供款不屬您收入,但僱主非強制性福利(如額外退休金供款)可能需要列為收入。

應課薪俸稅是什麼?釐清入息定義

薪俸稅的徵收範圍

「應課薪俸稅」是指根據《稅務條例》第8條,任何在香港產生或得自香港的職位、受僱工作或退休金收入,均須繳納薪俸稅。具體包括:

  • 工資、薪金(包括假日薪金、獎金)
  • 佣金、花紅、小費
  • 各種津貼(住房、交通、膳食等)
  • 僱主提供的福利(經評估後的現金等值)
  • 退休後從前僱主收取的退休金(年金)

免稅項目與常見誤解

以下常見項目不屬應課稅收入

  • 強積金強制性供款提取(無論一筆過或分期)
  • 職業退休計劃合資格提取款項
  • 僱主提供的實物福利(如手提電話、筆記型電腦自用)
  • 按《僱傭條例》計算的長期服務金或遣散費(不超過法定限額)

如果您有不清楚的項目,建議使用我們的稅務計算機快速估算應繳稅款,或聯絡我們獲取專業意見。

結論

回到最初的問題:「退休金要報稅嗎?」答案取決於退休金的來源及提取方式。強積金強制性供款提取無須課稅,但自願性供款提取後的年金收入則須申報。職業退休計劃的稅務處理較複雜,需要視乎計劃是否獲稅務局認可。總括而言,只有當退休金屬於「應課薪俸稅」的範疇(如每月年金、非認可退休計劃的提取)時,才需要報稅。

建議各位市民妥善保存強積金供款記錄、退休計劃文件及保險年金合約,以便在報稅時準確申報扣除項目。如有困惑,不妨諮詢專業稅務顧問。

免責聲明:本文資訊僅供參考,不構成專業稅務意見。因應個人情況不同,請務必查閱稅務局官方指引或諮詢合資格稅務代表。

常見問題

退休後每月領取的年金需要報稅嗎?

是的,退休後每月從保險公司或退休基金領取的年金或固定退休金,屬於「應課薪俸稅」的範圍,必須在報稅表內如實申報。您可同時申請合資格延期年金保費扣除(每年上限60,000元,2024/25及2025/26課稅年度相同),以降低應課稅收入。

強積金一筆過提取是否要繳稅?

不需要。強積金強制性供款在供款階段已獲稅務扣除,因此當您年滿65歲或符合其他提取條件時,提取的金額(無論一筆過或分期)均不屬於應課稅收入,無須申報。僱主強制性供款部分同樣無需課稅。

自願性強積金供款可否扣稅?上限是多少?

可以。透過「可扣稅自願性供款」(TVC)帳戶作出的自願性供款,可申請稅務扣除。2024/25及2025/26課稅年度的扣除上限為每年60,000港元,此上限與合資格延期年金保費合計,即兩者總扣除額不超過60,000元。

僱主提供的職業退休計劃(公積金)提取時要報稅嗎?

視乎計劃是否獲稅務局認可。若僱主及僱員供款均符合《稅務條例》認可的退休計劃,提取時無須課稅。若僱主供款部分在供款時已視為僱員應課稅福利,則提取時可能須就該部分的累積收益繳稅。建議查閱計劃文件或諮詢專業人士。

哪些退休相關收入不需要申報薪俸稅?

以下項目不需申報:強積金強制性供款提取(一筆過或分期)、職業退休計劃合資格提取款項、按《僱傭條例》計算的長期服務金或遣散費(法定限額內),以及僱主提供的非現金福利(如醫療保險自用)。若不清楚某項收入是否需申報,可使用我們的稅務計算機或聯絡我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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