強制性供款報稅指南 2025/26:MPF供款如何影響稅務扣除
了解強制性供款報稅要點,掌握MPF僱員供款扣除上限、可扣稅自願性供款(TVC)申報方法、2025/26課稅年度最新規定。本文詳解報稅表填寫步驟、常見誤區及實用秘訣,助你善用強積金供款節省稅務支出。
概述
在香港,強制性供款報稅是每位在職人士每年必須面對的課題。根據《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》,僱員與僱主均須按僱員有關入息的5%作出強制性供款,惟僱員供款部分可於報稅時申請稅務扣除。2025/26課稅年度,僱員強制性供款的最高可扣稅金額維持每年18,000港元(即每月1,500港元),而僱主供款則全額可作稅務扣除。正確掌握強制性供款報稅的規則,不僅避免漏報或誤報,更可合法減輕稅務負擔。本文將由基本概念、扣除安排至最新變化逐一拆解,並附上稅務計算機及聯絡我們的實用連結,助你輕鬆處理強制性供款報稅事宜。
強制性供款的基本概念與計算
強制性供款是根據僱員的「有關入息」計算,涵蓋薪金、佣金、花紅及津貼等。僱員與僱主各自承擔5%,然而僱員供款設有最高及最低入息水平限制,並直接影響報稅時的扣除額。
哪些收入需納入供款?
- 有關入息:包括基本薪金、獎金、佣金、津貼(如房屋津貼、交通津貼)及任何額外酬金。
- 不計入項目:僱主支付的強積金供款本身、遣散費、長期服務金及根據《僱傭條例》支付的疾病津貼。
- 特別情況:兼職或臨時僱員若月入超過7,100港元(2025/26年度最低有關入息水平),同樣須參與強積金計劃並進行供款。
供款上限與最低入息水平
- 最高有關入息水平:每月30,000港元(即每年360,000港元)。若僱員月入超過此數,僱主與僱員的強制性供款均以30,000港元為上限計算(即各供1,500港元)。
- 最低有關入息水平:每月7,100港元。若僱員月入低於此數,僱員無需供款,但僱主仍須按實際入息5%供款。
- 2025/26課稅年度:上述限額與2024/25年度相同,暫無調整;惟請留意強積金管理局或稅務局未來可能修訂。
強制性供款報稅的扣除安排
在填寫報稅表時,僱員可將自己支付的強制性供款申報為「認可退休計劃供款」,從而獲享稅務扣除。此項扣除不設入息門檻,但設有年度上限,並須與其他可扣稅退休計劃供款(如職業退休計劃)合併計算。
可扣稅自願性供款(TVC)
除強制性供款外,僱員亦可選擇向強積金帳戶額外繳付「可扣稅自願性供款」(TVC),每年最多可扣稅60,000港元(與強制性供款扣除上限獨立計算)。TVC的申報方式與強制性供款不同,須在報稅表「自願性供款」一欄填寫,並附上受託人發出的供款證明。注意:TVC一經提取設有限制(須年滿65歲或符合特定條件),並非隨意贖回。
供款證明與報稅表填寫
- 僱員強制性供款證明:僱主每年會向僱員發出年度供款摘要,詳細列明僱員供款總額。你可憑此填寫報稅表第7.1項(課稅年度2025/26表格為BIR60第7部)。
- TVC證明:由強積金受託人發出,通常每年4月左右郵寄或電郵,需妥善保存。
- 關鍵提醒:強制性供款扣除額以實際支付金額為準,不得超過年度上限18,000港元。若你同時擁有多份工作或多個強積金帳戶,應合併計算總供款,只可扣稅一次。
2025/26課稅年度的最新變化
稅務局於2025年4月發布的2025/26課稅年度報稅指引中,強制性供款報稅的規則與2024/25年度大致相同,惟以下要點值得注意:
- 最高可扣稅金額維持18,000港元:未有隨通脹調整,但政府正檢討強積金「對沖」取消後的相關稅務安排,未來或影響僱主供款的處理。
- TVC推廣措施持續:自願性供款60,000港元扣稅上限維持,適合高收入人士額外節稅。
- 數碼報稅優化:稅務局「稅務易」平台支援自動預填強制性供款資料(若僱主已提交IR56B表格),你可核對後直接使用,減少手動輸入錯誤。
此外,若你於2025年3月31日或之前已離職,相關強制性供款仍可在2025/26課稅年度申報扣除,只要該供款實際支付期屬於該課稅年度。
強制性供款報稅常見誤區
不少納稅人對強制性供款報稅存在誤解,以下逐一釐清:
- 誤區一:僱主供款也可由僱員申報扣除。事實:只有僱員自己支付的5%才可扣除;僱主供款是僱主的稅務開支,與僱員無關。
- 誤區二:強制性供款扣除無上限。事實:每年上限18,000港元,超出部分不能結轉至下一年。
- 誤區三:強積金供款可與其他退休計劃供款重複扣除。事實:若你同時參加職業退休計劃(如公積金),所有認可退休計劃供款的總扣除額同樣受18,000港元上限約束。
- 誤區四:MPF強積金供款證明遺失便無法申報。事實:可向僱主或受託人申請補發,稅務局亦接受以僱傭合約、糧單等文件佐證實際供款金額。
- 誤區五:自僱人士毋須強制性供款報稅。事實:自僱人士若年收入超過最低有關入息水平,同樣須參加強積金計劃並作強制性供款,該供款可在報稅時扣除(上限相同)。
結論
妥善處理強制性供款報稅不僅確保符合法規,更能善用每年18,000港元的扣除額度。2025/26課稅年度,記緊核對僱主提供的供款摘要,並考慮TVC自願性供款以達致更高節稅效果。如你對強積金供款申報有疑問,歡迎使用稅務計算機初步估算稅務負擔,或聯絡我們預約專業諮詢。
免責聲明:本文資訊僅供參考,不構成專業稅務意見。每位納稅人的情況可能不同,請根據自身實際狀況諮詢持牌稅務師或會計師。
常見問題
強制性供款報稅時,是否需要提供所有強積金帳戶的供款證明?
是的,若你擁有多個強積金帳戶(例如轉工後未有整合帳戶),你須將所有帳戶的強制性供款總額合計,並填寫於報稅表的同一欄目。每個帳戶的供款證明均應保留備查,稅務局有權要求提交佐證。注意總扣除額不得超過每年18,000港元上限。
僱主錯誤地多扣了強制性供款,該部分可否在報稅時一併申報扣除?
不可以。強制性供款扣除僅限於法例要求你實際支付的5%供款。若僱主多扣金額(例如超出法定比例),該多扣部分並非強制性供款,不能申請稅務扣除。你應立即要求僱主退回多扣款項,否則可能涉及違規。如有疑問,可向強積金管理局查詢。
可扣稅自願性供款(TVC)與強制性供款在報稅時如何區分填寫?
兩者在報稅表上分屬不同項目:強制性供款填寫於「認可退休計劃供款」一欄(BIR60第7.1項),上限18,000港元;TVC則填寫於「自願性供款」一欄(第7.2項),上限60,000港元。兩項扣除獨立計算,你可同時申報以達致最高78,000港元的總退休供款扣除。填寫時務必核對受託人發出的證明文件金額。
2025/26課稅年度,強制性供款的最低入息水平是否有改變?
根據強積金管理局最新公布,2025/26課稅年度的最低有關入息水平維持每月7,100港元(即每年85,200港元),與2024/25年度相同。若你的每月入息低於此數,僱員無須作強制性供款,但僱主仍需按實際入息5%供款。請留意,此最低水平每四年檢討一次,未來可能調整。
如果我在2025年4月1日後才收到前僱主補發的強制性供款,該供款應在哪個課稅年度申報?
強制性供款的稅務扣除以實際支付日期為準。若供款於2025年4月1日或之後支付,應在2025/26課稅年度報稅表中申報,即使該供款是為2024/25年度的薪金而補繳。請保留僱主發出的補繳證明,清楚列明支付日期及所屬期間,以免稅務局質疑。